春秋时代有一叫祁子的大夫,国王让他推荐一个县令,他开口而出:解斛。国王说他不是你的仇人吗?祁大夫笑了:国王您不是问我谁合适当县令吗?并没有问我谁是我的仇人啊! 国王感叹不已。 而后又让他推荐一校尉,他便说:祁午。祁午---祁大夫的儿子。国王又说:这祁午不是您的儿子吗?祁大夫慨然而言:国王您问的是谁合适做校尉,并没有问我谁是我的儿子啊! 二人走马上任后,均功勋卓著,堪当其职,祁子也由此成了千古以来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的典范。 上述案例用于现实商业中,则多有斟酌之处! 以我国现在的商业现状和此类生态环境,因为制度性的东西不是太健全,再加上服务于企业的人员的素质良萎不齐,过分强调企业制度等于“望梅止渴”,故多数商业企业的制度尚无可能达到人人凛遵的地步,甚至于人治大于法治更是摆明的事实! 中国的企业,正因为制度的严重滞后或包括领导者的素质等非第三方因素,在一些特殊的环境下或重要的岗位中,必须要安排一些诸如近亲旁支的人,哪怕就是让企业的负责人在心理上有些许安慰吧了,当然,如果安排得当、得力,加上被安排者的素质为上上之选,则必起更加促进的作用,对于工作的进度及环境风险和工作态势及执行力的坚决贯彻到底,是可以起到太多事半功倍的效果的,但是,倘你所用非人,又当如何? 常规下引入的同志,如真的是不能认真执行企业制度和认可企业发展理念,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尽责尽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那作为企业必须要有制度相随,任何人不能凌驾于企业最高利益之上,这是原则,不可讨论的,也不能放松要求的! 但是,如果同事中有的是亲朋好友,则许多问题要企业负责人另当别论,除非你有铁面无私、铁石心肠,除非是这个企业是你作为负责人的生命之所系! 我有多位合作者,他们的为人和能力让我感佩不已,他们和我非亲非戚,却胜似亲戚!他们和我一样为我这个企业呕心沥血,放弃休假,日夜操劳,处心积虑,无时无刻不在为企业发展增收节支,这些人,和我在一起,谈必是产品如何改进,言必是企业如何增长,我想我今生何幸,得此得心应手、尽心尽责之人?我承认我多在经济报酬上尽量以此感谢他们的能力的一种体现,但谁能否认,这不是他们为我这个企业尽责尽力用心的一种良性循环的结果? 但是,就冷酷的商业世界而言,有句话说叫“知人知面不知心”,我们不能忌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多数的情况下,明明本来就是经济利益缠绕在双方身心内部,想百分之百放心用人,那必须是客我双方通过多少年、多少次生死磨合、考验,方能在局部性的认可一个人,“同仁本是同林人,大难来时各自飞!”,这句话就算错了,又能有百分之几的错误呢?凭黄光裕给与陈晓不论在职位、名利包括报酬、期权、股权上那么大的诱惑力,陈晓照样在黄入牢狱之时、人生低谷之际压打黄光裕于围城之外,试问当今社会的商业道德还有何论述?作为企业负责人还有何道义上的倚靠?想来现在黄光裕对于陈晓,不止是心冷,而是心死如灰! 我曾多用过多次近亲人物,曾有一近亲,才学、人品均出类拔萃,曾铺助我几年,真的,到现在一直,我很感谢他,后来,因为毕竟是人各有志,富贵在天,所以,他后来为他自己的理想,终于重立门户,到现在,他活得也很潇洒!对于他和其他人一样的来去,我很能理解,但是,对于他我而言,这是我这一生中和我配合的人和我善始善终的一段,算不算我和他人生中的佳话我不知,但我相信他确是好人一个! 还有,我的队伍中有庸庸碌碌的近亲者,他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不犯什么大错,也尽心尽力,只是他们的能力有限,心有余而多力不足,但正是如此,站在企业的角度,给他们的报酬却多不符他们的内心意愿,我知道,在一些敏感的领域,他们总想和他们的身份一样也要特殊一点,可是,他们的能力真的是和他们的要求尚有太远的距离,看在企业必须良性发展的份上,那时感情是真的不能占上风的! 尽管如此,因为他们的能力和个人品德原因更因为和企业负责人有着万缕千丝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恰恰多在同事中形成一种不可思议的逆反心理(这是无可奈何、无法改变的现状),所以对于工作的努力又要抵失了一点基础,唉,只要不犯大错,凭他们关键时候的血浓于水,让他们继续做事吧,用谁不是用啊?只是,给他们的报酬略高一点,就一点,就行了!倘想得到他们的理想报酬,也行,只是要求他们,拿出自己的真本事来,凭真刀真枪的建功立业,呵呵,功名是自己挣来的,这也是真理! 还有,我的队伍中有“烂泥扶不上墙”的近亲人物,他们能力何止是有限,而且品性在一些方面,是何止仅是“差强人意”?工作没有责任心,只凭一时喜好,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每一天没有理想,没有要求,只是得过且过,混混沌沌,做工作时不和别人比能力比大小,而在报酬等关系到个人境地上却目光短视,瑕疵必报!这种人,和普通常人一样,动辄要求企业给他以不可思议的特殊政策,否则,就要给脸色、掼饭碗!如果不是多看在是亲戚的份上,这种人,早已被辞退多次了! 这种人,不易接受企业领导人的屡次三番的苦口婆心的郑重劝告和教育,不能领会企业负责人声情并茂的交心会商,不能体谅企业之创业难艰,终于,这种人变成是企业的烦扰,最终可能恶性循环,领导不喜,同仁不爱,最终,终久会形成他自己独具特色的懒散包括无组织无纪律的不好习性,最终,可能断送了他自己的一生,最可怕的是,他自己尚沉溺于自我陶醉中而不自省,可悲!而作为我们,能包容的尽量包容,但是,龙头铡该“开”的时候,还是要“开”的,管他是凤子却是龙孙?! 除非你想让你的企业的风气或前途断送在哪一个人的手里!我个人有一我自己的名言,那就是,“当你最穷的时候,没有任何人会为你淌一滴眼泪”!,这也是现在这个商业社会血淋淋的丛林法则! 总结一句话,企业是创业者的最高利益之所在,任何人无任何特权凌驾于企业利益之上! 任人唯贤是唯一的用人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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